30、第 30 章_亲我一口长命百岁
新笔趣阁 > 亲我一口长命百岁 > 30、第 30 章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30、第 30 章

  岑安没想到叶医生今天这么好说话,轻轻哎了一声。

  叶肃也不知道这些事情该从哪里开口,身形一晃就变成了白狐的本体。

  三条长尾飘扬款摆,冰蓝色的兽眸犹如上好的宝石。

  “上来。”

  小青年懵了两秒,下意识道:“这不合适吧。”

  他他没考虑过要骑到大魔王背上——虽然那毛绒绒的尖耳朵看起来真的很好摸!

  狐狸懒得与他废话,歪头一叼就把他甩到了自己的背上,淡淡道:“抓紧了。”

  没抓紧也不要紧,随便扔个术法定着就行。

  岑安刚摸索着抱住他的脖颈,那狐狸便腾飞而且,四爪并用的快跑了起来。

  叶肃的本体完全舒展时有五六米长,长风之中狐尾摇摆,便如同雪色的波浪。

  他很久没有这样在荒原上快跑,连双耳都因为狂风微微后伏。

  岑安感觉那海风突然跟刀子似的往脸上打,双手紧抱着宽大的脖颈,把脸都埋进了软和又蓬松的狐毛里。

  月桂般的香气温暖又好闻,似乎也传达着淡淡的安心感。

  这眨眼的功夫,他们就已经穿越平原,开始顺着山丘不断地往上跑。

  虽然地势在不断变陡,可狐狸的速度完全没有减缓,在此刻也如履平地。

  岑安渐渐感觉到自己坐稳了,这才探头去看不断飘逝的风景。

  这是一座高山,只是最高处被完全毁掉,硬是被弄出断崖一般的效果。

  他能看见有鹅肠小道般的石阶,而且就算溯光台已经完全被毁了,都有信徒打扮的妖怪和修道士在一步三叩的往上走。

  他抱紧了叶医生,隐约感觉到这个地方的诡秘之处。

  大家对这里如此狂热,肯定是因为刚才桃妖说‘许愿百试百灵’。

  那肯不仅仅能实现些小的愿望——

  是妖是人,都逃不过一个贪字。

  想失而复得,想长命百岁,想终成眷属。

  欲念会迷惑心智,让人沉沦。

  白狐一路载着他到了最高处,才终于停了下来。

  岑安还没回过神来,发觉自己突然被叶医生抱在怀里。

  男人弯腰把他放了下来,往前走了一步。

  “这里就是溯光台。”

  他下意识地抬眸望去,只看见一片断壁残垣。

  根据这旧有的痕迹来看,这里原本应该有一片玉石堆砌而成的宫殿。

  汉白玉般的石壁还残留着烧灼的痕迹,大部分都显露出乌黑的焦色,而且基本上都被砸的不成形状了。

  宫殿很大,瞧着至少有六进六出,不仅配置了供信徒沐浴焚香的地方,还依稀能看见有白龙的雕像,以及不同用途的庙宇。

  整片废墟如同漏斗一般,越往里走就越不成形状。

  在外头还能瞧见那砖石上虬曲的雕纹,再往里便如同有岩浆融蚀一般,连白龙都被毁到只剩片段的形状。

  那些楼宇庙堂早已变成乱石数堆,虽然有信徒试图维护,但也已经生出了许多的荒草和小树。

  岑安站在那巨坑的边缘,忽然有个突兀的念头。

  这么大的坑……也只有大魔王能搞出来啊。

  叶肃平复了一会儿心情,站在他的身侧道:“我在很小的时候,跟其他兄弟姐妹就都不一样。”

  叶肃在他那一代排行十九,而且因为母亲与外国怪物通婚的关系,连字辈都排不上。

  他这个肃字,还是外公起的。

  所有叶家的狐狸都生得红毛红瞳,即便是与其他妖兽通婚也是如此——要么是随父辈的形态,要么就完全跟着母族出落得相似的模样。

  唯独只有他生下来,是一身银毛,而且生着一双与父亲毫无差别的蓝眼睛。

  当时曾祖父还未仙逝,不肯给他起名。

  外公擅自做主把怀着孕的叶愔带回了家,还给他起名为肃。

  除了外公之外,其他狐狸都并不是很喜欢他。

  没有妖兽一生下来就具备完全的妖力,大部分同类都是一点点积蓄修炼的。

  具体修炼速度如何,一是看父母所赋予的根骨,二便是看自身的悟性和坚韧程度。

  而叶肃自出生起,就比同族上下的狐狸都要出挑的多。

  他的父亲是吸血鬼中的佼佼者,母亲也是狐族里数一数二的狠手。

  也正因如此,他不仅拥有了吸血鬼特有的瞬移和强大能力,修本家心法也同样突飞猛进。

  小孩们总是很讨厌异类的。

  他们虽然单挑打不过他,但会记着仇,秘密地往吃食里下药,在他熟睡时泼上一身的污水,再或者结群去打他。

  ——然后这帮大的小的被揍到鬼哭狼嚎,族中长辈必然又要黑着脸用荆杖把他打到皮开肉绽的程度。

  叶肃一直叫外公为爷爷,亦是因为他长久的见不到父亲,与所谓的真正的爷爷。

  外公很忙,经常需要去其他妖界狩猎谈事又或者笼络关系,而母亲在族中因为通婚的原因被冷嘲热讽,虽然面上总是笑着,其实也过得颇为辛苦。

  “一百岁时,我因为被激将过几句,一怒之下就去偷了天玑石。”

  “就是……我胸膛里的这颗石头?”岑安讶异道。

  “对,”叶肃瞥了他一眼,转头去看山崖下翻卷的云海:“那老头儿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我偷的。”

  “那它是做什么用的?”

  “观虚仙人从未提及过,”叶肃的语气有些嘲讽:“当初原本要偷的是回梦双绝之一的拘缘锁,可我没找到那东西,便潜入仙居里把这个带回来了。”

  这个名字还是明琅告诉他的。

  瞧着……也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宝石,虽然蕴含着仙气,但后来几百年里他试验过好多次,都没激出这石头里的机巧。

  而在古籍之中,也从未有过关于这三个字的记载。

  “族中的长辈们不知道我偷了什么,但因为我私自闯了出去,又罚我跪下受责。”叶肃放低了声音道:“也就是那个时候,十一姐救了我。”

  他的十八个兄姐之中,唯独叶问竹肯把他当成家人,其他同族要么不闻不问把他当作空气,有的甚至会暗中补上几刀。

  岑安怔了一下,试探道:“你卧室里的那张照片……就是她,对吗?”

  叶肃看着那起伏飘散的层云,半晌才道:“也许是这副模样吧。”

  过得时间太久,他都有些记不清了。

  如果问竹还活着,如今恐怕也有九百多岁。

  她若是渡劫成仙,大概会和母亲一样美。

  “十一一直妖力深厚,而且也不惧那些长辈的加压。”他苦笑道:“有时候脾气暴起来,甚至会把我那帮弟弟妹妹都给狠揍一遍。”

  有这个姐姐在,他的生活好了许多,也终于能花更多的时间在修炼悟道上。

  但姐姐总归是要出嫁的。

  族中长老无法驯服她那样刚烈的性子,便把她嫁给了虬族数一数二的崔三。

  “姐姐出嫁的那一天,穿着烈火般夺目的大红嫁衣,披着一身金玉……很好看。”叶肃垂眸道:“成婚以后隔个三五年会回来看我们,也就偶尔抱怨些不是。”

  崔三一心修仙,偏偏又筑基不稳,论功法也就跟棵歪脖子树差不多。

  他那时候没放在心上,终究让祸事毁了她。

  岑安隐约记起来他们聊这些的缘由,勉强把这些串联了起来:“你的意思是,十一姐是因为溯光台而死的?”

  叶肃有些自嘲地笑了起来。

  “不,她是因崔家那些蠢物死的。”

  男人抬指一扫,那墨色的长烟便氤氲滋生,构筑出这里原来的轮廓。

  这溯光台本身落在殿宇深处,伴随着他抬步举手,那曾经的繁华光景也一一再现,只是全都黯淡了颜色。

  岑安跟着他的脚步往前走去,脚下的残砖废瓦在巨坑上逐一升起,犹如指引方向的长阶。

  他侧目一望,能看见斗拱飞檐虹桥纵横,还能看见无数的信徒在门前门后长跪不起,哀求着守殿人让他们进去许愿。

  穿过长廊月门,过了神殿香台,才终于到了这废墟的最深处。

  “我在很长时间里,都不知道溯光台为何有求必应。”

  叶肃背对着他,声音低沉:“叶家有许多长辈也来过这里,这里的存在已经令妖界沉沦数百年了。”

  听闻有身患绝症的修道者在那里求得了长生,有被毒物所伤的失明者重新有了一双新的眼睛。

  所有不可能的事情,在那里都变成了可能。

  岑安听到这里,心里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感。

  这烟景中的一切无不恢弘辽阔,瞧着亦是旷世之处,他的本能对此却只有退却的不安感。

  “我姐在某一年之后,就一直没有回来。”

  “我等她等到三百岁化妖,都没再能看到她。”

  叶肃深呼吸着转过身来,看向岑安道:“然后我只身去了沥沄河下,去找那潜居的虬族。”

  她已经逝去很多年了。

  族中没有一人提过这件事,仿佛这无关紧要,也不需补办任何丧礼。

  虬族也对此毫无愧疚,听闻那崔三早已续弦,还纳了好几门的侧室。

  “也就在那一天,我忽然发现,那根骨平平的崔三,已经得道升仙。”

  岑安瞳眸一竖,寒声道:“他进了溯光台?!”

  “他绑走我的姐姐进了溯光台。”

  叶肃在讲到这件事的时候,几乎是逼着自己再把这些话说出口。

  “溯光台……以血偿愿。”

  -2-

  叶问竹提前了半个月回沥沄河,撞见崔三不仅在四处招惹,还早已修炼邪术已久。

  她直接告到了虬族家堂之上,却发觉众多道貌岸然的长老都只是和一通稀泥了事,并不关心她的死活与所谓的道义。

  “我姐从不肯容忍退让,一怒之下扬言要把这些丑事全都捅出去,却被崔三直接下药绑了起来。”

  叶肃转过身,手一抬便让那墨烟随长风飘散,看着那断壁残瓦道:“我一路追查下去,最后闯进了溯光台,逼着那守殿者让我许愿。”

  他割了掌心,让鲜血涌上玉台的龙纹。

  血汩汩涌流,一段又一段记忆便开始凭空在他脑中涌现。

  那崔三把他姐姐绑在这台前,许愿即刻得道成仙。

  他得愿以偿,她被放尽了最后一滴血,五百年的道行尽数被吞噬殆尽。

  岑安听到这里,只感觉自己身处冰窖之中。

  他知道叶医生不会轻易做出屠戮一族的事情,可他没有想到这背后原因会惨烈到这种程度。

  “我原本刚成妖不久,还不太能控制父母所给予两种血脉。”

  可那段记忆告诉他,始作俑者不仅是崔家,还有叶家。

  崔家和叶家都有长辈在探寻成仙之道——

  有没有捷径,可以不修炼千年,可以直接跨越劫数,直接飞升成仙?

  有,那就是找到最够好的祭品,然后以血祭道。

  他在得知全部真相之后,因为杀戮之心直接堕尽理智,杀尽了沥沄河中的游蛟。

  而叶家因此暴怒,被捅破真相后直接爆发了内乱。

  外公从仙界匆匆赶了回来,但已经有多位叔伯舅侄大打出手,好些被他趁乱也抹了喉咙,去黄泉给姐姐下葬。

  “溯光台听说原是上古白龙的心脏所化,形态也只是被后来的信徒用术法修缮过而已。”叶肃缓缓道:“狐火原本是无法烧毁这一切的。”

  他动怒到直接引了心口血融入火中,将双重血脉的力量硬生生化在一起,毁了这荒诞到极点的一切。

  那一夜众火自断崖陨落飘散自夜幕云中,犹如神陨之景。

  岑安眼眶有些红,忽然就张开手抱了过去。

  叶肃神情一动,却被他抱得更紧。

  “你经历了这么多……一定过得很难吧。”他把脸埋在他的胸膛前,闷闷道:“难怪叶医生都不爱笑,晚上也睡不好。”

  叶肃垂眸看着他,半晌没有作声。

  “至少现在,我可以听你说这些,也可以陪在你身边,”岑安抬起头来,抱着他认真道:“叶医生,你不是坏人。”

  他始终敬他又畏他,不肯直呼他的名字。

  可也是这愚蠢的植物,冒冒失失地闯进他的生活里,逼着他重新开始相信许多事情。

  叶肃低头牵了他的手,低声道:“回去吧。”

  这些事都早已过去了。

  他今天发现岑安突然消失的时候,一瞬间以为他又出事了。

  在找到这笨蛋的前一秒,他的心都被猛地收紧,根本不敢想象如果他真出事的话自己会怎么样——

  叶肃原本正在和领导谈晋升的事情,发觉岑安气息突然消失的那一刻直接给老板摄念改忆,用最快的速度找了过去。

  他花了两分钟来确定他的位置以及找到他,然后一落地就发现那家伙在跟陌生的妖怪聊天。

  也就在那一秒钟里,叶肃意识到他没办法再自己骗自己了。

  他喜欢他。

  真的很喜欢他。

  岑安没想到叶肃会主动牵着自己,在掌心贴合的那一刻连呼吸都屏住了。

  叶医生的手心,又温暖又柔软。

  他昂起头看那面无表情的男人,忽然觉得他其实也是喜欢自己的。

  如果不喜欢的话,不会把这么多过去的事情讲给他听,不会解释为什么他做过这些事,也不会主动牵自己的手。

  ……要是能十指交握就更好了。

  叶肃走了一半顿了一步,然后把修长的指节探入他的指间,再度用力握紧。

  “不要再丢了。”

  岑安小小的嗯了一声,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  事实证明,妖界的树都是传送门。

  根据叶肃的说法来说,之所以当初妖界签订公约,统一确认人界的新传送点是洗手间而非电线杆,是因为绕着电线杆转圈太傻逼了。

  只有狗才会做这种事情——而且这个提案确实是狗提的。

  璩玉不光把整个御风别院住宅区买了下来,连带着还强行买下了时都第三医院。

  毕竟现在他是璩家的家主,老头子要是活着的时候知道这儿子能败家到这种程度,恐怕要挥着拐杖气的直跺脚。

  心肝儿宝贝就住在他楼上,哪怕平日里见不着,能知道他在哪都能安心一些。

  这些日子本来电视台都报了雷暴预警和大雨,结果连着一个星期都晴空万里大太阳,天气好到简直给天气预报这个节目连着打了七个大耳刮子。

  璩总在人间也呆了好些时间,这时候挖空心思追老婆时跟某些愚蠢的直男差不太多。

  ——第一招是送礼物。

  金饰银饰珍珠翡翠,所有他觉得亮晶晶又好看的东西全都买下来,然后空投到明琅家里。

  某花妖黑着脸把首饰全都退回了店里。

  这蠢鸟果然过了几百年都改不了喜欢石头的臭德性。

  除了送花里胡哨的各种石头之外,他还记着送植物。

  植物都喜欢植物,成了妖精也是如此。

  这附近的花店本来都快开不下去了,现在不光生意做得风生水起,还吸引了好几家店过来跟着凑热闹。

  今天送文兰剑兰君子兰,明天送玫瑰蔷薇郁金香,就是奔着把明琅家塞成植物园的劲头下的订单。

  以至于开花店的小姑娘都开始怀疑人生。

  这得是多土豪的金主……为了追个人能砸钱砸到这种地步。

  明琅把那堆植物全都放生回大自然里,留了几盆好看的送给岑安。

  小人参开心坏了,把用来给叶医生梳毛的时间改成培土浇水——

  间接导致三院里的实习生又被低气压的大魔王吓哭了两回。

  ——第二招是每天发消息。

  妖怪想知道彼此的电话号码实在太容易了。

  璩玉捧着本《短信大全》钻研了一段时间,感觉人类求爱的方式真是非常有新意。

  然后某位景观设计师的手机基本上每天能振动十回——拉黑都没有用。

  早啊媳妇儿,亲一口。

  媳妇儿吃了没,记得吃饭啊。

  晚安啊媳妇儿,再亲一口。

  虽然都好些年没见过面了,姓璩的死不要脸死缠烂打死不撒手的功力真是一点没变。

  除了日常问安之外,还有某些一看就是抄的。

  我的相思织成网,我的真情搭成桥,我的承诺化做风:无论银河是多么宽阔,都不能阻止我们的心灵的交融!

  一小时60分钟我在想你,一天24小时我在盼你,一月30天我在恋你,一年365日我离不开你!

  我看到你,我怕触电;我看不到你,我需要充电;如果没有你,我想我会断电!

  明琅在会议间隙低头看短信箱里乱糟糟的这些东西,几乎能瞬间脑补那只蠢鸟抑扬顿挫在那朗诵的样子。

  不,你该用高压电洗洗脑子。

  叶肃和岑安显然知道这对门邻居有多闹腾,不过也没太多功夫听八卦。

  心外科实在是地狱级别的工作强度。

  手术又复杂又精密也就算了,半夜被夺命连环call叫起来去帮忙抢救也是常事。

  他们之间那层似有若无的窗户纸本来都到临门一脚的阶段了,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又绷在了那里。

  一个还举棋不定,另一个也有点害羞,索性把生命都发热发光奉献给医院。

  关键是干这行能回家睡觉的次数本来就少,最近住院的病人一多,他们就不得不睡在值班室里,从同床共枕变成上下铺的关系。

  等好不容易能回家睡觉了,岑安都累到没力气开口说话,洗个澡就滚进被窝里睡熟了。

  叶肃本来憋了一个星期想跟他谈谈,见他睡的这么香,又把话咽回去了。

  岑安是真的很喜欢蹬被子。

  人参这种植物就是冬天在阳台裸睡都不会冻死,春天越来越暖和,他就越来越怕热。

  但偶尔也会感冒。

  他一感冒打喷嚏,打一个叶肃心里就跳一下,最后还是得黑着脸半夜给他盖被子。

  男人洗完澡走进卧室的时候,那小青年都已经睡的很香了。

  而且身上恬淡又清新的味道也很香。

  狐狸先生磨了磨牙,心想这也真是在修道磨炼心性。

  就这一副任人宰割的睡相,完全是在考验他的意志力。

  成了半妖的小人参五官灵润又俊秀,狐族虽然惯出美人,可叶肃每次在看他的时候,都忍不住多看两秒。

  即便在此刻吻他的唇,他恐怕也不会发现吧。

  男人坐在了他的身边,轻轻把被子掖好,坐了半晌才俯下身,在额头落了一吻。

  晚安,好梦。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xbqg99.com。新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xbqg99.com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